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30分) |
1.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宣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落实校党委的决议及分党委、党总支的要求。 |
满分5分,未达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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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支部书记或委员组织党员参与本部门重大问题的讨论;在各项工作中对党员有具体要求,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抓好本部门党员、教职工的学习。 |
满分10分,未达标酌情扣分。党员出现教学、管理事故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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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委会团结协作,分工合理,遵守组织纪律。 |
满分5分,未达标酌情扣分。支部领导班子存在不团结等问题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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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围绕学校、部门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活动方式、内容有创新;部门工作成绩显著。 |
满分10分,未达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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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0分) |
1.根据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支部实际情况,定期调研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制订党员教育计划,教育及时,针对性强,效果好;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8次;确保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意义的党日活动。 |
满分6分,未达标酌情扣分。未制订党员教育计划的,扣2分;每年学习活动时间累计少于8次的,扣1分;每年学习活动时间累计少于5次的,扣2分;党日活动开展效果不好或没开展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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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支部全体会议,向党员汇报工作;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
满分5分,未达标酌情扣分。没有按规定召开支部全体会议的或召开次数不足两次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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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管理党员;做好预备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督促党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
满分6分,未达标酌情扣分。对预备党员教育不及时的,扣1-3分。党员出现违纪违法的,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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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收缴党费;用好党支部活动经费。 |
满分3分,未达标酌情扣分。未及时交纳党费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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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各项制度(20分) |
1.坚持每学期两次支委会。 |
满分2分,未达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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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每年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并能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满分3分,未达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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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
满分5分,未达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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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开会有记录;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研讨,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宣传信息。 |
满分10分,未达标酌情扣分。党支部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扣3分;支部工作记录本及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扣1-4分;未有党建研究成果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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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党员工作(10分) |
1.制订并执行党员发展年度计划,措施落实到位。 |
满分2分,未达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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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导积极分子做好思想汇报;正确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
满分4分,未达标酌情扣分。未按规定确定联系人或培养教育不到位的,扣1-2分;考察登记表填写不规范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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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程序严谨,手续完备。 |
满分4分,未达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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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5分) |
1.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经常分析群众思想政治状况,关心了解普通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
满分5分,未达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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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部成员遵守职业道德,形成爱岗敬业、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风气。 |
满分5分,未达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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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帮助普通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党群关系密切。 |
满分5分,未达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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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色工作(5分) |
各党支部自行申报。 |
满分5分,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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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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