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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15-05-12 10:31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明确图书馆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如下:   

一、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努力为全校教职工服务。   

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不以权谋私和借权谋私,不索贿受贿,不为违法违纪者说情袒护。   

三、坚持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外出开会、学习、参观不借机公款旅游,不接受馈赠。   

四、廉洁自律,遵守《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十不准”》。   

五、不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和从事第二职业。   

六、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   

七、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项目部的廉政建设负责,副组长,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的廉政建设负责,科室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廉政建设负责。   

八、党总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终考核的内容,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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